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5年8月27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免去:
李海军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宪军的提请,经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决定任命:
李明君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田旭东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唐海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凤云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李明君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宪海的提请,经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任命:
张建龙同志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傅田明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晓峰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阁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君明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孙怀力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少丰同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